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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司法支撑和服务 奋力打造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市高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
时间:2024-02-23 发布人:市市级机关工作党委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人民法院在持续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担当着重要的角色。”

“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央、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

2月21日下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强化司法支撑和服务 奋力打造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主题,召开高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宇主持学习会并提出要求。

“服务保障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要坚持能动司法理念。”“上海的营商环境位居全国前列,很大因素是赢在口碑,要继续坚持企业感受导向。”“立案条线是法院对外的窗口,要以优化诉讼服务、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工作目标。”“坚持系统集成,树立‘一盘棋’意识,主动对接政府职能部门,形成合力。”……学习会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院长席建林,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林晓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乔蓓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副庭长陆淳分别围绕主题,结合工作,进行交流发言。

“去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法院紧紧围绕打造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目标,接续第6年制定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计划,落实‘提升商事审判质效’等28项改革举措,推动上海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提升。但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当前,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面临新形势和新要求。”就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贾宇提出4点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必需牢记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的硬道理”的重要论述,陈吉宁书记在讲话中表示“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优化营商环境永远在路上”。全市法院要凝聚思想共识,坚决担负起“助力营商环境世界排名持续提升”的重大政治责任,切实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与支撑和服务上海“五个中心”建设相结合,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肩、履责于行。

二是问题导向。营商环境好不好,要以企业感受为导向。要坚持问题导向、问需于企,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诉讼时间成本,疏通企业在纠纷解决、权益维护等过程中的痛点、堵点,加大企业合规改革力度,为企业等经营主体投资兴业提供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三是数字赋能。数字法院建设是上海法院纵深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引擎,也是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标杆的重要抓手。要继续加大创新力度,拓展在线诉讼在立案、调解、执行环节的运用,研发一批契合企业司法需求的诉讼服务应用场景,为企业诉讼、市场规范提供司法助力,从而形成以数字改革赋能营商环境建设的强大动力和品牌效应。

四是压实责任。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需要举全市法院之力,要持续用劲、久久为功。全市法院要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协同抓的工作机制,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同日常司法办案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用制度机制来保障工作落地见效,努力以全市法院强大的合力助推上海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学习会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陆卫民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陈吉宁书记在上海市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院领导、局级干部、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