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点宣传普及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单及责任部门
1、《中国共产党章程》(工委)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工委)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工委)
4、《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工委)
5、《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市级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工委)
6、《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纪检监察工委)
7、《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纪检监察工委)
8、市委《关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市委《关于深化细化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的意见》(纪检监察工委、办公室)
9、《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上海市信访条例》《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办公室)
10、《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组织部)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组织部)
12、《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宣传部)
13.《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统战部)
14、《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关怀帮扶办法》《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基层指导部)
15、《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关于本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老干部工作部)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中华全国妇女民主联合会章程》《机关工会工作暂行条例》(工会工委)
17、《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团工委)
二、项目清单
(一)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章,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党章意识,推动形成自觉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的良好环境。
(二)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宪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提高宪法意识。
(三)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了解掌握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市民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引导党员干部带头遵法守法。
(四)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工作机关、党的基层组织的工作要求、关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规定要求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规定要求。进一步提高党的工作机关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提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推动党委(党组)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五)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以及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切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指导督促系统党组(党委)认真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六)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不断加强系统监察工作,促进廉政建设,提高行政效能。
(七)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党的纪律规定以及党务公开规定,严格遵守执纪执法各项制度规定,推进党务公开,加强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八)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以及市委关于深化细化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的要求规定,坚决反对“四风”,进一步增强各级责任意识,推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从“要我做”向“我要做”转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
(九)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保密法、档案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工作秩序,积极做好为基层减负工作。
(十)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规范基层党组织选举。
(十一)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公务员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
(十二)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宣传工作有关规定,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党中央关于宣传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十三)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法律法规,加强和规范统一战线工作,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做好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
(十四)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党支部工作、党员教育管理、党员权利保障、党费收缴管理、党员发展和党内关怀帮扶的有关党内法规制度,规范各项工作开展,不断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
(十五)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做好老干部工作的规定要求,坚持尊重老同志、爱护老同志、学习老同志、重视发挥老同志作用的光荣传统,积极稳妥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
(十六)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会工作有关法律法规,
保障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有效发挥工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作用。
(十七)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共青团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加强机关团的基层建设,大力推动团的组织和工作创新,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
三、重点普法对象
1、市级机关工作党委机关党员干部、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市级机关系统各级党组织
3、市级机关系统党员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