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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劳模学习,读好“无字之书”
时间:2023-05-06 发布人:市市级机关工作党委

 

“吃过的苦、啃下的‘硬骨头’,都是成长的重要养分。”

 “择一事,终一生。”

 “今天,是我离偶像最近的一次。”

 在日前举行的上海法院劳动模范与“十佳青年”结对活动上,青年们讲述着自己身边的劳模故事。

 “这是一个与青年干警共成长的新平台,也是一份新责任,这份责任里凝聚着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与效率的更高期盼,催人奋进。”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法官、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周欣作为劳模代表,面对青年深情说道。

这是一场劳模与青年的对话,也是一次劳模与青年传承的见证。上海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贾宇出席活动并讲话,上海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谭滨出席活动并向劳模代表颁发导师证书。

 “五一”劳动节和“五四”青年节即将来临之际,上海高院以“传承劳模精神,激扬奋斗青春”为主题举办此次结对活动,旨在充分发挥上海法院劳模示范引领作用,加强上海法院“十佳青年”跟踪培养,激励青年干警对标先进、爱岗敬业,以奋斗的姿态激扬青春,为新时代新征程上海法院高质量发展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这也是上海法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一项实践举措。

以此次结对为基础,上海高院将通过组织各类带教、交流活动,切实发挥劳模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把劳模精神的“火种”传递给更多青年,实现带教一个、引领一批、辐射一片。

参加此次首批结对的有上海法院的10位劳动模范以及第四届上海法院“十佳青年”。活动中,“十佳青年”结合劳模的先进事迹和各自对劳模精神的理解以及如何传承劳模精神等内容进行现场演说。 

“劳模身上集中展现出的优良品质是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一定要学习好、传承好、弘扬好。”观看过程中,贾宇频频点头。

什么是劳模精神?在法院青年们的演说中,劳模精神是甘于奉献,是永不停歇,是深深的为民情怀,也是传递温暖与光明的一束光。“有幸,我遇见了这束光,我愿追随这束奉献之光、初心之光,汲取榜样的非凡之力,涵养为民情怀。”来自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的王宏霞说。“在劳模精神的引领下,我们将用善意感知冷暖,用守护提振信心,在传承中接力续航,共同守护这盛世下的幸福安宁。”来自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的季玲玲说。

台上激情澎湃,台下聚精会神。贾宇全程认真聆听“十佳青年”与劳模代表的发言,不时给予热烈掌声。 

活动最后,贾宇以“心有所信,志存高远;善学为基,苦练本领;保持热情,引领风尚”24个字与大家共勉,并对广大法院青年干警提出殷切期望——

心有所信,志存高远。青年要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自信”。具体到法院,就是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要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推动工作的最大政治优势和政治依靠。今年年初,全市法院院长会上提出的“政治建设引领”,是现阶段和相当长一段时间上海法院的工作主线,“我尤其是要和年轻同志讲,这不是一句口号,而是有实实在在内涵的,要落实到我们工作中,落实到每一个案件中。”

 善学为基,苦练本领。青年干警一定要静下心来,踏踏实实专心学习、钻研业务,“这是读‘有字之书’,但同时也要多读‘无字之书’,向劳模学习,看他们是怎么做的,他们是怎么践行为民情怀的。”广大青年干警要向群众学、向实践学,不断丰富社会阅历、体察社情民意、提升群众工作能力。要增强群众观念、群众感情,学会从当事人视角看待审执工作,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价办案成效好坏的标准,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

 保持热情,引领风尚。“同志们都还年轻,可塑性强,是心性品质养成的关键时期,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观,做一个志趣高尚的人。”工作中不要斤斤计较个人得失、纠结于眼前利益。说到动情处,贾宇与大家分享了他刚在大学工作时一位工人师傅对他说过的一句话:“涉及到一些个人利益的事情,不要去多说多争,该你的就是你的,不该你的说了也没用,你就好好把自己的书教好。”“一句话,让我受益一辈子。”贾宇一字一顿,掷地有声。

 希望广大青年干警以劳模为榜样,胸怀梦想又脚踏实地,敢想敢为又善作善成,不负时代,不负韶华,为法院工作现代化贡献更多的青春智慧和力量。

历史川流不息,精神代代相传。“向你们学习。”活动后,贾宇向劳模一一致敬问好。

上海市市级机关团工委副书记王胜伟、上海全市各法院政治部主任、上海法院劳模代表等近50人在上海高院主会场参加活动。全市各法院政治部分管劳模、团青工作领导,第一至第三届上海法院“十佳青年”,首届“卓越青年训练营”营员,全市各法院团组织负责人、团干部,青年干警代表等在各法院分会场通过视频直播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