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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坚持问题导向 市高院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时间:2024-04-18 发布人:市市级机关工作党委

纪律严明是我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4月15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上海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暨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全市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培训会会议精神,审议通过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部署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宇主持会议并讲话。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纪律建设,三次修订党纪处分条例。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会议指出,要深刻认识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延伸和拓展,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要以这次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党员干部遵守纪律、狠抓纪律建设的政治自觉,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强调,要牢牢把握此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和关键所在。紧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原原本本学、融会贯通学、联系实际学,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要充分运用中心组学习、读书班等形式,准确把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法院工作特点,梳理检视队伍存在的实际问题,有针对性解决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健全、规章制度落实还不到位等问题。

会议要求,要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体现到上海法院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上。坚持党纪和审判两手抓、两促进,将党纪学习教育与贯彻落实中央、上海市委、最高人民法院工作部署结合起来,与推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与实施“净风行动”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结合起来,以严明的党纪促进公正廉洁司法,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上海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审判实绩。

会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为主题,召开党组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暨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院领导、局级干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中层正职等参加会议。